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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石厦学校作业公示制度

2021-09-20  
 福田区石厦学校作业公示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根据《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作业公示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

《福田区石厦学校作业公示制度》,请各年级组遵照执行。

1.一至九年级各班在课室显著位置对各学科每日作业布置情况进行公示。

2.除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以外当日没课的学科不得布置作业。

3.七至九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每天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4.三至九年级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5.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6.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学生自由选择作业的时间和控制时间的 长短,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杜绝机械性、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7.各年级各班设计一定数量的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非书面作业。

8.教师做实做好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举报电话:中学部  83805897  小学部 83808465

责任督学: 贺英超 电话: 83619612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

2021 年 9 月 1 日

 

附件:

福田区石厦学校作业公示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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