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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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要求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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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 51%以上,下同),学生入户在该房产。 |
80 分 |
1. 连续居住加分: ①购房*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 ②购买特殊房产按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居住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 ③租房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的签发日期,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加 2 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2. 社保时间加分: 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 每满 1 个月加 0.1 分。 此项累计不超过 10 分。 3. 计生情况加分: 独生子女加 1 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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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
7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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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且学生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 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
7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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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产之一,但学生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或商务公寓等特殊住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 权在 51%以下。 |
6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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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型 |
学生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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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型 |
学生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0 分 |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如时间中
断超过 1 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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