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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厦学校小学部2021年小一招生工作方案

2021-05-27  
 

石厦学校小学部2021年小一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进我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市、区教育局文件的精神,按照教育局下发的招生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我校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

1、领导小组

  长:王明慧

副组长:程勇、林楠、姚强、唐丽萍

  员:曾艳、刘翀、白雪平

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制度,执行福田区招生工作政策不走样。

 

2、监督小组

组长:王卿

成员:郑金慧、刘翀、白雪平

职责:对整个招生工作程序规范化进行监督;查验和审核新生名单;招生工作期间接受家长的投诉。

 

3、工作小组

组长:曾艳

成员:许世琦等

职责:完成招生期间各类具体工作。

 

二、招生宣传准备

1、布置招生宣传栏

将教育局下发的《福田区2021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手册》、“招生地段示意图”一起张贴于公示栏和校门口。

2、加强学校服务窗口的值班服务,做好来电来访记录,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

3、学校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公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三、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的:

1) 深圳市户籍儿童;

2)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且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等四类少年。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 网上预报名(5月27日-6月3日)

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填写学位申请,并将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

①在该时间段内报名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峰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②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参见《福田区2021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

2. 核实实际居住(6月4日-6月9日)

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与家长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

温馨提示:在公布录取名单前,学校也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未实际居住的,将告知有关部门,并取消其学位申请。

3. 志愿填报(6月4日-6月6日)

网上申请学位时可填报六个志愿:第一志愿应填报为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六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温馨提示: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将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福田区教育局不再统筹安排学位。

4. 初验报名信息(6月7日-6月10日)

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如实填报,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将虚假材料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月7日-6月10日学校对家长填报的信息以及居住地段是否属于本校招生片区进行初验。请家长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看初验结果。

温馨提示:

①家长自行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为初始积分,经职能部门审核通过后的积分方为最终学位积分。

②初验未通过的家长须在6月11日18:00前,重新修改相关信息,并将证件资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必要时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验,逾期将不再受理。

5. 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1日-7月13日)

教育局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验。

温馨提示:7月5日系统将显示各项证件审核结果及积分,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务必于7月6日当天18:00前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修改,逾期将无法修改。修改后的信息将再次送有关部门复核,7月13日18:00审核及复核工作全部结束。

温馨提示:审核涉及的业务部门较多,数据量较大,公布审核结果日期若有调整,将于报名系统公告,请家长留意。

对最终积分有异议的家长,须在公布最终审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6. 统筹学位(7月14日-7月25日)

福田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 公布录取名单(7月26日)

7月26日,学校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网上预报名系统“同时显示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家长,请于公布名单后3个工作日内向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8. 新生报到(7月27日-28日)

新生到校注册。新生报到时,需提供《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证明,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温馨提示: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录取学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

1. 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2021年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需要提供申请就学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③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④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可至福田教育官微点击右下角”招生入学“栏目→2021年招生温馨提示”处下载。

2. 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3. 港澳台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儿童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温馨提示:2021 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0 年9 月30 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0 年9 月30 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2022 年,凡是以租房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①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1 年4 月30 日(含当日)前办理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②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2021 年4 月30 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

4. 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福田英才计划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四、积分入学录取办法

2021 年我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的儿童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特别提醒:2021 年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儿童被统筹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五、公办学位统筹办法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某学校招生计划,则按该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全区学位空余和居住地段等情况统筹安排。

如符合录取条件的申请人数未达到某学校招生计划,则该校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被录取,该校空余学位纳入全区统筹。

 

六、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一)我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2020年起,录取到我区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6 年;录取到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对口直升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9 年。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如选择直升初中学校,被直升学校录取后,其学位申请住房小学毕业后继续锁定3 年,共锁定9 年。如不选择直升的初中学校,学位申请住房将于小学毕业当年自动解锁,实际只锁定6 年,如继续以该房产申请我区内初中学校,按重新申请学校学位继续锁定3 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

http://www.szftedu.cn)左下角处“学区划分”→“学位申请房锁定查询”。

 

七、试点学区制招生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

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 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 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 所有空余学位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 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 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 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2021 年,香梅片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景田小学)试点共享招生制度。

1)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2)居住在景田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景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景田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三)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在梅林片区(即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小学部与梅林小学、梅园小学)试点分享学区招生制度。

1.梅香学校小学部为分享学区学校,与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分享学区。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4 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八、注意事项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请勿填写座机号码)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可能被某些软件拦截)内容并积极配合。

 

(二)我市已取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仅作为积分入学项目。为避免影响学位积分,请深圳市户籍、非深户籍儿童的家长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重要提醒:招生系统将直接与计生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根据申请学生父母的计生状况计算计生加分,家长必须于网上预报名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以免影响学位申请积分。

 

(三)关于特殊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地段内学校。

2.凡中小学校审核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的实名登记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在5-7 月的工作日(一年一次)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人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评估电话:89468050)。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儿童、少年,学校须按要求接收。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福田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特殊学校申请学位。其中,听障、视障类的残疾儿童到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咨询、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深圳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公告为准(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 号,电话:89468816)。智障等其他类型的特殊儿童到福田区竹香学校咨询、报名(地址:福田区农林路61 号,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2785124)。

 

(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者;

2.未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者;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者。

 

(五)学校对外服务窗口开放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电话:83617574

 

九、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4 月30 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 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4 月30 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深圳市福田区石厦学校小学部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石厦学校小学部2021年小一招生工作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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